发表时间:2014-08-25 点击:参加诉讼申请书
参加诉讼申请书
申请人:王一,女,汉族,1965年2月20日出生,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1号。
申请人:王二,女,汉族,1959年5月4日出生,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2号。
申请人:王三,男,汉族,1964年11月27日出生,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号。
申请人:王四,男,汉族,1966年7月2日出生,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4号。
申请人:王五,男,汉族,1966年6月25日出生,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5号。
申请人:王六,女,汉族,1977年1月28日出生,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6号。
事实和理由
原告王某某诉被告李某某、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贵院已受理,因原告王某某死亡,申请人作为原告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特申请参加本案的诉讼,望贵院批准。
此致
历下区人民法院
申请人:
年 月 日